“老賴”當慣了?法院裁決后仍不還錢 “妖股”*ST澄星被凍結1億存款 涉案24億困局仍多

來源:英為財情

財聯(lián)社(南京,記者 武超)訊,盡管*ST澄星(600078.SH)積壓著巨額的欠款,但大部分糾紛都長期沒得到解決。不過3月10日晚間披露的公告顯示,法院將對*ST澄星的一起案件采取強制措施。

財聯(lián)社記者注意到,*ST澄星在2021年8月法院的還款判令生效后,盡管賬戶上有足夠的還款資金,但仍然拖欠未還至今,因此債務人恒豐銀行無錫分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法院裁定凍結、扣劃公司的銀行存款約1.01億元。

對于公司資金情況和后續(xù)影響,財聯(lián)社記者聯(lián)系*ST澄星,但未收到回應。有市場分析人士向財聯(lián)社記者表示,在磷礦石原材料價格高企的背景下,*ST澄星大額資金被凍結,采購、生產等方面勢必受到制約,無疑將加劇公司經營風險。

今年以來,*ST澄星股價大起大落,已經成為不折不扣的“妖股”。尤其自1月28日起至2022年3月4日,累計12個交易日漲停,不過之后又連續(xù)跌停2日。截至3月10收盤,公司股價為9.63元/股。

半年前的判決拖欠至今

此前于2020年1月,澄星股份向恒豐銀行無錫分行借款 2000萬元用于采購黃磷,借款期限一年,之后只歸還5.8萬元本金;2020年3月,澄星股份又向恒豐銀行無錫分行借款8000萬元用于采購黃磷,借款期限一年,之后沒有歸還。因此恒豐銀行無錫分行向法院起訴,要求澄星股份歸還前述全部借款本息。

2021年8月24日,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ST澄星應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內,向恒豐銀行無錫分行歸還借款與罰息,澄星集團則對澄星股份的債務在11000萬元最高余額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令人驚訝的是,*ST澄星在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仍然拖欠著這筆錢。3月10日公告顯示,*ST澄星收到了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的《執(zhí)行通知書》、《執(zhí)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和《當事人繳款通知書》,法院對*ST澄星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要凍結、扣劃被執(zhí)行人澄星股份銀行存款約1.01億元及相應利息,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凍結、拍賣、變賣、變價其相應價值財產。

*ST澄星表示,上述重大被訴訟(仲裁)起訴的案件將對公司利潤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公司已計提全部預計負債,對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潤的影響金額,最終會計處理將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公司及子公司共有32個銀行賬戶凍結,被凍結金額為1041.52萬元。

在2021年報預告中,*ST澄星沒有披露資金情況。不過2021年三季報則顯示,*ST澄星的現(xiàn)金及現(xiàn)金等價物余額為2.76億元,這意味著,此次被凍結將使公司近半現(xiàn)金被凍結。

值得注意的是,不僅有上述案件,截至目前,*ST澄星身背16項重大被訴訟起訴案件,重大被訴訟起訴(仲裁)的金額為22.11億元;另外公司還有其他被訴訟起訴(仲裁)的金額為1.29億元,被投資者訴訟起訴的金額為6426.93萬元,人民法院訴訟費催繳金額為266.7萬元,所以公司累計涉案的金額為24.05億元。

拍賣股權是否金蟬脫殼?

財聯(lián)社記者還注意到,公司控股股東澄星集團正處于重整過程中,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在關聯(lián)方澄蝶株式會社的申請下,被司法拍賣。一旦司法拍賣成功,澄星集團將從*ST澄星出局,但也能借此擺脫龐大的債務問題。目前兩次司法拍賣無競買人出價,澄星集團所持公司股份拍賣流拍。

相關公告顯示,上述股份起拍價為8.07億元,定價依據(jù)為90日均線價,即11.53億元。不過,需注意的是,競買上述股票者須承諾解決澄星集團及其相關方占用公司的資金本息合計22.23億元中62%為限的資金問題。這意味著,想要入主*ST澄星,不僅要在拍賣平臺上花費至少8.07億元競得上述股份,還要至多斥資13.78億元解決資金問題。

2021年底,*ST澄星收到了《關于*ST澄星股東所持股份將被司法拍賣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交所要求*ST澄星具體說明,澄星集團與澄碟株式會社的關聯(lián)關系,是否存在合謀蓄意申請司法強制執(zhí)行的情況,是否存在合謀規(guī)避減持規(guī)定的情形等問題。該問詢函的回復延期了9次,3月4日晚間,*ST澄星對其中的部分問題進行了回復。

*ST澄星回復稱,澄蝶株式會社是澄星集團與日本市場的貿易合作伙伴蝶理株式會社共同合作成立的,但由蝶理株式會社負責全部經營管理實務,澄星集團并不參與。澄星集團出具書面確認函稱,因澄星集團未能履行生效判決,澄蝶株式會社系為實現(xiàn)其自身的債權需要而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為其自主、獨立行為。

不過澄星集團管理人則表示,管理人自2022年2月11日進場接管澄星集團,目前尚不了解合作的具體情況及執(zhí)行情況。而且澄蝶株式會社未能接受訪談,公司未能取得澄蝶株式會社就其與澄星集團的關聯(lián)關系,與是否存在合謀蓄意申請司法強制執(zhí)行的情況的確認意見。

對于該部分股權拍賣的后續(xù)處理,*ST澄星回應稱:“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zhí)行程序應當中止。管理人自2022年2月11日進場接管澄星集團,后續(xù)管理人將向江陰法院發(fā)送中止執(zhí)行通知書,截至目前還未收到江陰法院的中止執(zhí)行通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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