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天青島公司未設置爆炸警示被罰

來源:DoNews快訊

近日,樂天(青島)食品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行政處罰信息,該公司因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粉塵涉爆區(qū)域送風室未張貼“當心爆炸”警示標志),違反安全生產(chǎn)法,被青島市嶗山區(qū)應急管理局罰款5000元。

樂天(青島)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注冊資本約3951.11萬美元,法定代表人權(quán)寧一。股東信息顯示,該公司由韓國樂天制果株式會社、樂天(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標簽: 警示標志 青島市嶗山區(qū) 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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